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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yl23455永利   时间:2020-06-30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20235号)文件下发,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基层团支部主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学习,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了解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坚定制度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各学院利用微信平台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常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等内容。

二、组织学生参与打卡学习

各学院组织在校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com/),或按照郑工新青年微信平台后续发布的二维码登录微信小程序,按照流程进行注册学习,按照要求开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按照行动计划开展实践学习打卡任务、在线测评,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组织线上演讲比赛,遴选出1名优秀学生报团委组织部,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5-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于202091日前发至电子邮箱790178003@qq.com

四、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河南”微信公众号后期通知。

各学院请结合文件精神认真准备,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发布在学院微信平台上,91日前,各学院将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学院学生参与打卡学习情况、举办演讲比赛情况、参加演讲比赛人员报送至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费腾 联系电话:136086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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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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