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党校),市属各社科普及基地,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阵地建设,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第四批郑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域范围内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或与社会科学工作(研究)有关的单位、部门、团体;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党校)及科研院(处)所;市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树立牢固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科普及活动,乐于奉献,社会公认度高。
2、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包括:
(1)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书画院、纪念馆、文化馆(站)、文艺演出场馆等);
(2)教育场所(中小学、中专、高职高专、高等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含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做出
优异成绩的单位。
4、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管理部门、高素质的专(兼)职的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和实施载体。
5、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社科普及活动开展,经费落实到位。
6、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对社科普及基地工作的审核与评估。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评定程序
1、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单位、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2、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成立考核组,到进入预选的单位、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3、市社科联召开党组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市委宣传部批准。
4、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下文命名授牌。
四、申报要求
1、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党校),市属各社科普及基地,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社科普及基地的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和部门要填写《郑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2份)。
3、市社科普及基地的申报表可从“郑州社科联网”上下载。
4、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