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为洛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协勤队员,特警协勤队员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因工作需要,现决定补招特警协勤队员。
一、工作职能
协助民警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其他机动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风过硬,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特警协勤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五)退伍军人或具有散打、攀登、驾驶(驾龄1年以上,从获得驾驶证时间开始计算)等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三、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1、人员一经聘用,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派遣到洛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
2、合同期满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据考评结果视情决定解聘或续签劳动合同。
3、合同期内,月人均发放工资1500元,训练补助150元,并按规定为协勤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金。
4、聘用人员服装、鞋帽、住宿等由洛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提供。
四、补招办法
此次补招只进行面试,面试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员证、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洛阳市凯旋西路29号建设大厦东座14楼A02)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
0379-63332569
注: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招满为止。
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